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
首页 > > 招聘 >

湖南省临武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首湘缘 2012/9/4 9:19:32

                          湖南省临武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同意,临武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科目及名额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其中县人社局农村养老保险中心2名(全拨事业);县信访局接访管理中心(全拨事业):2名;县安监局执法大队6名(全拨事业);水务局水利水电管理站2名(全拨事业);县长公开电话办2名(全拨事业);县发改局项目前期办3名;县计生服务站1名,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者年龄:专科和本科为2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学历、资格要求。见附件。
3、政治思想好,综合能力较强。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记录。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临武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9月14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临武县人社局二院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原县人事局二楼)。
3、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张、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必须保证证件等信息资料真实,否则,责任自负。报名时身份证与考试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规定程序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相应调整比例要求或相应减少招聘职数。咨询电话:临武县人社局(0735-6322849)。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临武县人社局二院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原人事局二楼)。
(四)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百分制。报考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五)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各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比例中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六)成绩合成。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专技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察,如果出现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考察名单,替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公 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手续。实行编内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凡违反招聘工作相关纪律的行为,依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735-6266258(县纪委)

阅读 60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主办单位: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运营:首湘缘网
京ICP备05067984号-38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