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无论有课与否,早上8点到晚上11点不能在寝室无故逗留,被抓2次后即请家长,并处以留校察看处分。湖南大学严肃校风校纪的规定将学生老师一视同仁。不少学子抱怨“简直是当小学生幼儿园管理”。(5月30日《长沙晚报》)
大学生与低年级学生的差别并不在于他们是否待在学校、住在宿舍和按时上课,而是他们能够独立地做出判断和选择,是基于成年人拥有必要的自主能力和自律意识的前提假设。如果大学生连选择是否宅在宿舍的自由都没有,而要依靠五花八门的“最严校规”来约束他们的行为活动,很难想象大学将如何培养出具有独立意识和创造力的学生。
毋庸置疑,这些大学以校规的形式严肃校纪校风,不可谓不是用心良苦,毕竟也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出台这些“最严校规”。但是,动机纯粹、初衷良好并不能确保制定校规时不会剑走偏锋,南辕北辙的例子比比皆是。
“无论有课与否,早上8点到晚上11点不能在寝室无故逗留”,长达十多个小时,众所周知大学课程相对轻松,却不允许学生待在宿舍,学生该如何打发这段漫长的时间呢?也许学校是陷入了二元思维:如果学生不宅在宿舍的话,必然泡在图书馆和准时上课。然而这种非此即彼的推断是否太过绝对呢?相反,将学生赶出宿舍,对于部分学生而言,确实能够强迫他们去图书馆、去上课,但对某些无心去图书馆、教室的同学而言,只会倒逼他们去找其他活动打发时间,如此将导致更多的校园问题。
在管理学上有个“叠补丁效应”,指的是改善工作没有触及根因,反而因为改善而产生了大量的衍生工作,导致效率低下、管理成本上升等不良现象。最严校规“禁宅令”的风险正在于此。学校不是努力探寻学生宅在宿舍不去上课、不泡图书馆的深层次原因,反而依据表面现象简单地搞“一刀切”,干脆禁止学生宅在宿舍。可以预测,这样的规定不仅不能改善校纪校风,而且势必会引发一系列校园问题,从而要依靠更多的校规来做禁止和改善。
如果学校的配套设施不到位,比如图书馆、自习室容量有限,教室、图书馆等地环境卫生较差,那么,这些一窝蜂涌出宿舍的学生去往何处呢?而这些基础性的后续服务都需要学校严密周详的考虑和安排。
总之,学校改进校纪校风、出于对学生负责的动机无可厚非,但未经深入调研和系统安排的“最严校规”却不足为用,况且这种一刀切的“禁宅令”还会严重干扰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有悖大学自由开放的管理精神。常言道,“强扭的瓜不甜”,但凡学校一意孤行搞“一刀切”,其后果只会适得其反。
余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