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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狗肉争议”撕裂社会

媒体:海外网  作者:丁永勋
专业号:首湘缘资讯 2014/6/23 16:56:57

    农历夏至前后,广西小城玉林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这个以“荔枝狗肉节”闻名的地方,成了动物保护志愿者和狗肉经营者公开对垒的战场。爱狗人士由最初的掏钱买狗,到对商贩进行骚扰、威胁,又发展到街头辩论和对峙,局部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

围绕“该不该吃狗肉”问题的争论,已非一日。偏居东南一隅的玉林,因为有国内硕果仅存的“狗肉节”,所以成了这场争论的关键地标。其实,全国吃狗肉的地方还有不少,玉林人吃狗肉的规模,并不是最大的;发生在玉林的对峙,可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激烈。参与制造这种氛围的,是网上网下热闹的舆论。比较极端的动物保护志愿者和被逼急了的经营商户,都是极少数,但他们背后,各自站着数量众多的支持者和围观者,这使得“狗肉问题”超越地域,成了近期最热门的公众话题。

这起争端其实涉及两个维度的问题,对正常经营的商户进行骚扰、威胁,偷盗、贩卖未经检疫甚至病死毒死的犬只用于食用,都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应受到依法惩处,这应当是有基本共识的。比较难解决的是狗到底能不能成为人类的食物、保护动物权利到什么程度等问题,这是造成舆论分裂对立的关键点。

或许并非人人都吃过狗肉,但“该不该吃狗肉”属于价值观和伦理范畴,却是人人可以发言的。哪些动物可以吃,与各地的风俗习惯有关,却也能反映社会的文明程度。比如,我们现在基本不吃与人类血缘比较近的动物,或者濒临灭绝的动物,比如猴子、大熊猫等,这既有感情和伦理因素,也包含着经济理性。但不排除有人为了猎奇或者追求刺激,就爱吃那些人们不常吃的东西。这是我们需要立法禁止猎杀食用某些保护动物的原因。

具体到吃狗肉,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禁止杀狗吃狗,且食用狗肉在一些地方确有传统,所以“吃不吃狗肉”就是个人选择问题。你可以选择不吃,并倡议号召大家不吃少吃,甚至走上街头抗议杀狗吃肉的行为,但无权禁止合法的犬只经营,或者把别人碗里的狗肉夺过来扔掉。这就涉及个人选择和自由的边界,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消极自由”是最理性的选择。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也是这么做的。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和残忍虐杀动物的人,都不代表社会主流,我们不要被舆论所呈现的极端对立给误导了。实际上,除了少数浑水摸鱼的炒作者,被网友讥为“狗粉”的志愿者,可能也没有那么暴戾和可笑。他们的主张,也并非全无价值。早有人指出,所谓动物权利,其实也不是动物的权利,而是人的权利。当人看到有生命的动物遭受虐打、虐杀,会本能地感到恐惧和不忍,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孟子认为,恻隐之心是一切道德的根源和动力。

所以,不要因为“吃不吃狗肉”的争议,造成势不两立的社会分裂。在极端动物保护主义和滥杀虐杀之间,还有更宽广的中间地带,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找到基本的共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惩处;而对于价值观和道德范畴的问题,则要交给大众和时间,以大多数人能够接受为标准。一个文明社会所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应该能够区分哪些是出于生存和生活需要的杀生,哪些是只代表愚昧落后的不必要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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