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
首页 > > 株洲市 >

湖南省株洲市地税局“四大举措”“五条铁律”狠抓作风建设

媒体: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作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专业号:首湘缘资讯 2014/6/13 12:21:52

 今年,湖南省株洲市地税局推出四项举措,明确五项规定,以铁的纪律和决心狠抓作风建设。四大举措:一是责任归位。明确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组长职责范围,不再分管职权外工作;将干部作风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二是做实明查。“一把手”定期亲自考勤,政工和监察每周联合对机关劳动纪律巡查,狠治干部不在岗情况;每月对基层征收分局开展明查,快查快办、立行立改,今年已明查30个税务分局。三是强化暗访。每月主动与纪委等监督部门衔接,接收他们掌握的涉及地税的作风建设信息,提前应对;外聘明查暗访人员,每月对全市系统作风情况开展2次暗访,保证结果独立客观。四技术管控。对全系统办公电脑实行监控,屏蔽视频、炒股、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实行一人一账号、IP地址可追寻、浏览记录可跟踪。 
针对违反作风建设出台“五条铁律”追责:一是市局机关干部违反作风纪律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机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等处罚,并予经济处罚,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二是基层单位在民调、测评中排名后三位,或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给予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班子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三是基层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被查实的,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并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目前,调离工作岗位1人。四是对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报,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服务对象提供宴请、娱乐等活动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视情节依规定追究责任。五是对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目前,全系统责任追究41人次,罚款24165元,其中单人罚款最高3000元。   

阅读 18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主办单位: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运营:首湘缘网
京ICP备05067984号-38
基于E-file技术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