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网上出现一篇题为《揭东现28岁副县长,四五年光景从办事员到副县长,有背景》的帖子。发帖者称:广东揭东县副县长(现为揭阳市揭东区副区长)江中咏,父亲是揭东县原副县长江俊驱,岳父是揭阳市地产大亨。(摘自5月9日新浪网)
湖南湘潭“火箭提拔”的27岁副县长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之子、湖南耒阳80后副市长或系原市长之女、广东揭阳原副县长离任后由其27岁儿子继任,近年来曝出的一系列“官二代”破格提拔、争相“拼爹”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对公众舆论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官二代”和“拼爹”等网络热词是普通民众多时下社会出现的一些“官爹”、“富爹”们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下一代创造不公平际遇和竞争环境的嘲讽,所幸只是表达了不满而非愤怒。但是,部分“官爹”们不仅想要为自己儿女“遗财”,还要想方设法为子女“袭位”的现象则更应当引起我们现任政府的警觉。
中央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江在短短四五年时间内即从办事员升任副县长,是凭何贤德?或是在以往任职经历中做出了怎样的实绩,证明其是具有造福揭东县百万群众责任能力的父母官?靠“拼爹”上位的官员,如何让群众相信其在履行职务时能够不谋私利、正确反馈群众的诉求、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体现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在我国,权力的来源是人民,绝不允许私相授受。在这种情况下,利用老爹的权力和影响,妄图实现公权力私有,实际上就是在侵犯公权力的领地,不仅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更加于法不容。暂不论江中咏获选副县长职务是否合法合规,就江在其父下“岗”同时火线接“位”即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相关规定的嫌疑。保障公权力不被私有化是实现法治社会的重要前提之一,“父位子继”现象必须根除。
“官二代”替父上“岗”,靠“拼爹”揽权,面对万千百姓,果真能当之无愧?笔者认为,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狠刹此类如“拼爹”等公权力滥用的行为,势必将侵蚀下一代人的成长教育和思维导向,加剧阶层固化,引发社会矛盾,动摇社会和谐发展的根基。(夏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