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张家界市总工会了解到,在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该市已有2163人次得到补助,支付补助金额235.8万元。
2014年张家界市共有71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41163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医疗互助活动,缴纳互助金2058150元;18680名女职工参加了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缴纳保障金186800元。2014年1至11月,全市已补助参加职工2163人次,支付补助金额235.8万元,其中个人补助金额超过1万元的共有30人;补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10人,支付补助金10万元。
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参加对象为张家界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以及与参加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每人每年50元,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的每人每年10元,每人每年限缴一份。
据悉,在互助责任期内,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职工以及新农合的职工在医保机构指定的医院住院,都将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所有参加对象,每人每年补助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职工,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等六种癌症之一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此外,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分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此次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