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今天发出通告,定于11月2日召开长株潭3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听证会,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这次听证方案拟在长、株、潭3市试行阶梯式气价管理,主要内容有:1、试行阶梯式气价的范围:长、株、潭3市市区内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2、按照区别对待原则,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将居民用气分为优先类和允许类,并实行阶梯式气价;3、居民用户年度购气量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实行第一档气量气价,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上浮0.55元。
对确因家庭人口多,基本生活(除采暖外)用气量超过规定年购气量的居民用户,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所用气量仍属优先类用气,价格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按优先类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外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仍实行阶梯式气价管理。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仍由城市燃气企业按每户每月不低于4立方米免收天然气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