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根据《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与人数
职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教师 |
经济学 |
1 |
教师 |
法学 |
1 |
教师 |
社会学 |
1 |
教师 |
公共管理学 |
1 |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报考对象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于6月8日-6月26日期间,前往党校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并填写好《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莫辉志 联系电话:0734-2823815;2823813
(二)资格审查
党校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党校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每个专业报名达5人才能开考。
(三)论文写作
由命题小组出题,考试时随机抽取一个题目进行论文写作,完成时间3小时,论文字数3000字以上,每个专业按1:4比例依成绩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参与试讲人员可以递补,不递补的按实际人员进行试讲,但比例不得低于1:2。
时间:2013年7月8日。
(四)试讲
1、试讲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以及教案内容、多媒体制作等,时间一个小时。
2、试讲内容当场确定,封闭一天备课,第二天试讲。
3、试讲地点设在党校教室。
(六)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现实表现、身体素质情况;发表科研论文情况;参加国家级、省、市级课题情况;获奖情况(论文、课题)进行综合评价。
(七)体检
按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笔试占40%,试讲占45%,考察占15%)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衡阳党建网》上进行公示,有异议的由校纪委调查核实。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4-2823803;2823817。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