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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湘缘网管理办法

首湘缘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在京湖南人网络管理水平,让网络社会服务于现实社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首湘缘网(www.ihnren.cn)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简称“驻京办”)主办,是在京湖南人的门户,致力于建设一个以“帮助湖南人在北京获得成功”为使命的网络社会。

第三条  在京湖南人,以及关心湖南的社会公众,均可在首湘缘网注册为个人用户。涉及在京湖南人的机构、企业和社团,均可在首湘缘网注册为单位用户。

第四条  各市州驻京办、各厅局驻京办、各区县北京联络办等,应明确一位领导负责首湘缘网信息工作,并指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正式职工为信息员,以单位名义在网站上注册,将相关信息报送驻京办备案。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消息、特稿和评论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新闻摄影能力。

(三)熟悉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动态或相关情况。

第五条  信息员为单位账户申请高级会员权限后,应在首湘缘网及时生成单位公共主页(子网站),积极发布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月发布信息量不少于一条。鼓励信息员以个人名义另行注册账号,参与首湘缘网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六条  鼓励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申请成为志愿者,如条件允许可授予特约专家或其他称号。审批开通高级会员权限后,鼓励志愿者作为通讯员和评论员在网上开展活动,生成个人文集并自主发表作品。

第七条  市州厅局信息员须履行三项管理职责:一是发展、管理、培训本市州厅局信息员,指导、监督本市州厅局信息员的工作;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网站建设,发展志愿者队伍;三是可授权市州厅局以下信息员直接审批高级会员。

第八条  驻京办定期组织开展首湘缘网优秀信息员评选活动,对成绩卓著的信息员予以表彰,表彰办法另行制定。

各市州厅局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办法考评和奖励信息员。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网站正式上线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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