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支持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高校流动,东部高校不得到中西部高校招聘长江学者,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
教育部急于为中西部高校留住高层次人才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现在毕竟不是计划经济年代,光靠教育部的一纸发文显然难以强行留住人才。中西部高校如果真正重视人才,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发展平台,高层次人才又怎么会背井离乡前往东部高校求职?中西部高校不能总是怪东部高校挖角,应该好好反思自己在人才待遇和使用上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否则,即使勉强留住现有人才,在吸引不来新人才的情况下,中西部高校与东部高校之间的差距仍会不断拉大。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扣压档案、不许转户口,不管有何种理由都是违法行为。即使人才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出辞职,学校也应依法索赔,不能扣压档案与户口逼人留下。否则,就算人没走,恐怕也不会再用心教学了。
在中西部高校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教育部应该加强拨款支持力度,让中西部高校的教师待遇和科研条件向东部高校看齐。否则,在中西部高校高层次人才都纷纷出走的情况下,就更别指望东部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反向中西部流动了。在中西部高校相关条件未改善前,也可动员部分东部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去中西部高校短期执教(在原学校的人事关系与待遇仍然保留),帮助中西部高校提高教学水平。如愿意留下长期执教,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在职称评定和工资晋级时给予适当照顾。
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