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此前,外地也曾出现破坏选举案件。比如,2008年,广东一村委会选举,镇干部下令火烧票箱;2011年,山东涉黑人员李振山并不是党员,却利用威胁手段,在选举时第一轮就“全票当选”为村支书;前不久,浙江金华更是查处贿选案件35起,涉及人员54人,等等。这类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涉及人大代表贿选案件被曝光并不多。
由此可见,这次湖南查处破坏选举案,无异于开启了一个新的序幕。对人大代表贿选“零容忍”,更是显示出捍卫权力正义的决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依法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通过贿赂手段选举人大代表,权力的正义性自然受到质疑,这样的人大代表能不能继续公正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也存在着不确定性。人大代表陷入权钱交易的泥沼,权力的源头被污染了,损害最大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实际上,一些人大代表之所以接受贿赂,很大程度上就是从众心理在作怪,人家收,我也收,大多数情况下,法不责众;并且,收了钱也不一定非要违背良心去办事,那么多人收了,贿赂的人很难知道谁兑现了谁没兑现,所以收了白收。即使被查处,有关部门也会碍于面子,不会严肃处理。
而我们要依法治国,首先就应确保权力的正义性。行使权力的人不受非法利益所干扰,权力才能不走偏。湖南省严肃查处破坏选举案,是从源头防止权力腐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更何况,湖南并不因为这起破坏选举案发生在本地,就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从而藏着掖着,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是依法查处,这种决心和胆识是值得称道的。
进言之,如果这次仅仅是教育为主,给人大代表改过的机会,下次类似的事件还可能发生。正是基于此,湖南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彰显了打击贿选的决心。同时,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严肃地正告,在破坏选举案件的处理上没有法不责众一说,人数再多也不能成为违反法律的理由。这种对贿选如此毫不留情,恰恰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
人大代表手中的权力一直为一些人所觊觎,由于其头顶光环,是否存在问题确实难以为人所知。湖南主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就开了一个先河,堪称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又一个重大突破。这种做法应该成为一种自觉,为各省市所推行,让人大代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守住权力源头的正义。
声明:凡注明"来源:华声在线"均系华声在线原创作品,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来源及作者署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