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生存权,少女喝下百枯草……”22日,某论坛一则帖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网帖称,作为家里的第二胎,16岁女孩蔡艳琼一直没有户口,无法参加中考。无奈之下,她留下遗书,喝农药自杀。目前,还未脱离危险。23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当地派出所为蔡艳琼办好了户口,并称之前户口没法上是因为手续不齐。(7月25日 人民网)
笔者初读这篇新闻,第一时间也在质疑为何派出所、计生局等单位没有给蔡姓女孩办理身份户籍,为酿成此等社会悲剧感到惋惜。但细细酌来,酿成女孩黑户16载自杀才能取得户口的悲剧并不是那么简单。
我国为控制人口急剧增长,在1982年把“计划生育政策”纳入了基本国策,在2001年写入了法律。虽然政策实施了几十年,但不可避免的仍会出现超生、非婚生育等难题。蔡姓女孩上有长兄,显然属于超生范畴。既然超生,就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且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可蔡姓一家至今尚未把社会抚养费缴纳完毕,那么计生局、派出所不与其上户口似乎就是人之常情、法之常理。
在执法人员眼中,他们注重的是法理而不是人性。政策不比人情,如果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网开一面的背后又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徇情枉法,更会引起社会每个超生者都是特殊人群,那还何谈计生政策,这样他们的执法环境可谓举步维艰。当然,我们不能怪执法人员掰死理、忽视百姓疾苦,因为在政策面前,他们也是按章办事。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适用于每一个中国公民,无论是富人、穷人、党员、群众、干部、农民都不能脱离政策的约束。但为何一个农民之女却要苦等16年且要用非常手段才能取得身份的证明,而一个商人或者明星可以做到马上生立即办?原因很简单,身份差别。农民无权、无钱,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富人有钱、有关系,一点社会抚养费对他们来说就是显微镜下的数字。身份地位的差别就决定了一个要苦等若干年,一个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轻易搞到手。
蔡姓女孩身份证明的取得还得感谢舆论媒体的压力。面对舆论,派出所、计生局低下了高昂的头颅,推掉了往日的借口,让女孩能够风风光光的取得16年前就应该有的证件。不管相关部门是真心还是迫于压力为蔡姓女孩办理了户口,至少,他们从人性的角度、从群众的需求上在发散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