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网曝坐拥22套房产的广州“房叔”蔡彬,因受贿275万元,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1993年至2012年,蔡彬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广州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和政委,期间,蔡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
合肥”房叔”被举报贪污回迁房136套,合肥市此前于2012年12月29日就其非法套取侵占的安置房问题进行了回应:纪检部门目前查出方广云等人非法套取侵占安置房8套,已送纪检部门立案侦查。
对于这些“房叔”们受贿案应当反思什么,笔者认为,这些案最吸引公众关注的问题是房产问题,但这只是表象,最本质的问题其实还是反腐和权力制约的问题。
一个官员抛开正常的工资绩效收入,其它类似房产、股票等财产性收入如何厘定清楚到底是否是正常收入,是现在摆在反腐问题上的另一课题。没有法律规定公务人员不能购买股票、商品房,而且经济社会决定政府一直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所以这块对于官员更不好清晰管理。如何杜绝官员财产性贪污,笔者认为以下两个方面应该加强。
首先,把握现行制度的框架下完善官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透明公开化官员的实际财产来源。近期“房叔”“房婶”层出不穷,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到了必要的推进时期了,从法律的高度,权威性地规范财产公示,强制性地公开官员财产。“娱乐性”的网络反腐毕竟只是九牛一毛,如果官员的财产都是公开透明,是否有“非法”的财产性收入,一查便知。
再者,建立单项财产性收入规范文件,从制度上厘清合理财产性收入。据悉,蔡彬涉嫌罪名只有一项受贿罪,涉案金额约为275万元,但他全家拥有22套房产均与其罪名无关,而是其凭借“独到的投资眼光”,在2009年之前低价购得,并未被认定为其犯罪所得。这个“独到的投资眼光”表面上看似荒谬,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在其持续贪污过程中,每笔合法及不合法的钱的流向他早就不清楚了,当年房价较低时购入,房产本身在不断增值的过程中,从百万到千万也是正常的。官员的财产性收入过度膨胀,是属于正常还是不正常范围,就要靠制度去规范了。
谨防类似于房、股票各种巧立名目的灰色收入,搞乱财产性收入。“房叔”永远都不是房的问题。
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