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19日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财产公开,囊括了政坛至澳门版“事业单位”、“国企”等约400名公职人员。由于仅公布不动产数目、公司股份,财产公开数据库焦点是房产。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主要官员中审计长何永安房产最多,共7套;最“穷”是海关关长徐礼恒,报称无房产。
澳门特首是澳门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公布的财产中却自购3哥车位,大家大跌眼镜,不禁要问,长官需要自己用车吗?公车去哪了?对此,有澳门人士解释称,因为澳门对高官使用专用公车有严格规定,只能因公务出行、只能用公家司机,因此不少高官上下班等用的是私人司机开私车。在这样的情况下,澳门特首拥有3个车位,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好的风气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来保障”。按照澳门的规定,官员配备的公车每月只有100升的耗油量上限,油量超额自负;公车若在私用时因过错而使车辆受损,高官须承担责任。一旦公车私用违反规定,可被课以停职241日至一年的处分。在严规峻法之下,澳门特首当然不敢造次,更不敢肆意明知故犯。
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整治公车腐败同样适用。我国对于公车的管理不缺相关的规定。缺失的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只有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让才能公车私用无所遁形,真正从根本上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当然,其中不乏一些领导干部自觉意识差,明知故犯,违规使用公车,让公车治理成为了一块“难啃的骨头”。
澳门特首自购车位,给我们治理公车腐败上了一趟生动有效的课,必须严格落实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让治理公车腐败有法可依,有规可依,这样才能有公车的“大提速”,才会有公车行驶的“快车道”。
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