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就四川阆中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一事咨询阆中市国土局官方网站:“40年到期后那房子算哪个的?是否意味着现在当一次房奴,40年后还要当一次房奴?”不曾想得到的竟是“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的官方“神回复”,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众多网友吐槽。昨日阆中市国土局回应称此回复“言语不当”,并向网友公开致歉。(8月11日 中国广播网)
在房价高企的年代,国人贷款买房大多已人到中年,能不能再活40年,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房子作为相当一部分民众一辈子节衣缩食攒下的最大宗财产,是要传给子孙后代的,“40年到期后那房子算哪个的”不得不考虑。
较之于“已阅”、“没时间闲扯”、“去问百度”之类的“神回复”,阆中市国土局官方网站关于房屋产权的回复洋溢着互联网时代的戏谑精神,如果不问前因后果,倒是与网民“心有戚戚”。只是玩笑开过了头,难免失之于轻浮。故意将严肃的民生问题娱乐化,这不仅仅是个政府网站对群众提问推三阻四、敷衍塞责的工作作风问题,一不小心暴露出了某些地方政府在房屋产权问题上的真实心态。
房屋产权在中国是个很让人纠结的话题,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最高不超过70年。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房屋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不可能凭空存在,“房屋所有权无限”和“土地使用权有限”显然是个悖论,因此有网友戏称“在中国买房不过买了几块砖”。经常有政府部门或专家出面解释“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概念”,但就“期限”而言,现阶段它们实际上是同一回事:最高不超过70年。
尽管《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续期”可续多长时间,是否需要再次缴费,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因此民间关于房屋产权期限问题的担心始终存在。四川阆中的情况更是让当地民众的担心被放大——关于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除商住房外,普通住宅各地一般都是按70年的最高年限操作,而阆中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一律都只有40年,貌似在钻“最高年限”的空子。的确,诚如阆中市国土局官网回复所言,“没有规定非70年不可”。
劝告百姓“不要考虑太长远”,恰恰是因为自己考虑得很长远。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意味着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再次拍卖,“重复卖地”的周期缩短。即便不能再卖,也可以提前拿到业主续交的土地使用费。对自身利益锱铢必较,眼光看得不是一般的长远,而百姓最好是“糊涂”一点,最好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要太多去想将来的事——这算盘打得不可谓不精,其中的窍门,哪里是一句“言语不当”就可以遮蔽的?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不能给民众以稳定的未来预期,是社会管理之大忌。商品房土地出让年限究竟应该是多少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又该如何操作,相关法律应尽快予以明确,不能给地方政府再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像现在这样,只规定一个“最高年限”和表意模糊的“自动续期”,某些地方政府会天然倾向于缩短土地使用权年限,挤压民众的私有财产权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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