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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名女童饿死:如此悲惨事故谁该被问责?

媒体:华声在线  作者:黄海勇
专业号:沉潜 2013/6/29 3:08:34

  【华声在线解读】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的一居民家中,一名1岁和一名3岁女童被发现死于家中,尸体已经腐烂。据了解,两女童的父亲因犯罪被抓入狱,母亲有吸毒史一度下落不明。昨天下午,警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将女童母亲刑拘。

  

 

  【新闻解读】

  谁制造了两女孩饿死家中的惨剧

  文/黄海勇

  两个幼小的生命,被活活饿死在家中。发生如此悲剧,难免会让人心底产生深深地痛。伤痛之后,我们仍对两个女孩的死鸣不平,为什么会发生两个女孩子饿死家中的惨剧?

  一是孩子的父亲为什么会被抓?到底犯了什么罪?如果孩子的父亲就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来源,如果两个孩子和孩子的母亲都需要被抓的父亲来养活,那么在抓走孩子的父亲之时,我们的公安部门是否做到了人道,是否做好了孩子的生活照料问题?不管所犯罪的人犯了多大的罪,其孩子是无辜的,警察在抓人之后,应该对其家庭情况作一个详细了解,如果工作做得不细,难免会导致新的问题。

  二是孩子的母亲正常吗?是否具有一个正常人的心智?孩子的母亲能否自食其力,能否养活孩子?如果孩子的母亲是一个心智健康的人,发生如此饿死自己孩子的惨案,虎毒尚且不食子,世上有如此狠心的母亲,是法律所不能容的,司法部门必须加大对其罪行的惩罚力度,决不让这种不负责任的母亲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是为什么警方会有这么好的人,为什么会主动经常送钱送米送补助来照看孩子?按一般的道理,警察的法定职责应该是查处和打击犯罪,而警察主动承担孩子的补助,是否已经说明警察早已经知道两个孩子的家庭存在问题。既然警察已经预料到孩子家的困难,为何不给孩子找新的监护人?为何不把两个孩子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是交给外公外婆,如果还是找不到监护人,为何不把孩子送给孤儿院?只要能保住孩子的命,怎么做都是可以。

  发生饿死孩子的惨剧,虽是个例,但却从不同层面说明了诸多的问题。为了孩子,孩子的父亲能否遵守国家法律,孩子的母亲能否给孩子多点关心和关爱,警察等国家职能部门能否把工作做得更细一点,既然已经在做好事了,为何不把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呢?

  关爱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社会、是国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我们必须勇于担责,积极杜绝类似惨剧的再次发生。

  观察

  悲惨事故谁该被问责?

  本应该享受快乐童年的活生生的生命戛然而止,无不令人悲伤。也对孩子不负责任的母亲深恶痛绝。但这起悲惨事故背后除了母亲以外谁该被问责?当地社区和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附连带责任呢?

  如今,父母虐待子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网友就建议,政府应对此类事件予以关注,应该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增设在父母出现无力抚养、虐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剥夺父母的抚养监护权。同时也应当广泛设置能够满足抚养、监护、教育失爱儿童需要的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法律法规的实施。以避免此类悲剧再度上演。

  反思

  女童饿死存疑制度滞后无疑

  文/华池阁

  2003年6月21日,3岁的李思怡被发现饿死在家中。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也吸毒,当她偷东西被抓后,曾向警方哀求先回家安顿孩子,也请求给她二姐打个电话以帮助照顾孩子,但没人理睬。最后,两名警方人员被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当时该市一位领导这样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血者’手中。”

  时隔10年,再次揭开人们心灵的创口,是因为两起事件有一定相似性。尽管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有公职人员在南京这起事件中负有责任,但幼童惨死家中的事件却再次逼迫我们去进行悲怆的生命追问。

  不能说职能部门和相关公职人员没有尽到责任,比如乐某没有经济来源,警方与社区考虑她的情况后,决定社区每月拨款800元补助乐某。社区民警说“我每隔一两个礼拜去看一次孩子,看到她们挺好的,才把钱给她”。从具体履责情况看,应当说是无可挑剔了。

  然而,我们依然要反思,难道就没有做得不够的地方吗?面对幼小生命的陨灭,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只能等她们用生命的逝去让人们空有悲怆的呼喊吗?在一个被称为文明进步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说没办法阻止,难道不也是一种冷血无情吗?

  成都的小思怡,南京的两幼童,仿佛在用高度的相似性警醒我们,要有制度救济,要有源头预防。面对吸毒等这样一些特殊群体,如果我们不仅是对他们进行社会校正,还把视野投向他们的家庭尤其是孩子,发现其父母无法尽到监护职责时,能够通过法定途径剥夺其监护权;面对那些城市流浪儿童、乞讨儿童,我们多一些刚性的制度救助,那么,我们的社会里就不会发生如饿死家中、如贵州毕节5孩子闷死垃圾箱内那样的新闻。

  幼小的生命已经不止一次地发出了警示,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系统性的制度性的救济?

  微言大义

  中国杨宗融:该回应不仅把责任推得干净,且把自己描述得如再生父母!1、既然再生父母经常派人上门送米送油,为何母亲月余未回,1岁、3岁女婴饿死家中而不知?2、谁的捐款?为何需讨要?3、需看孩子给捐款,为何不亲自或委托社区上门?至此,你们难逃不作为和渎职嫌疑。

  最老的神仙:昨天,南京饿死2个孩子。然而这1天多微博上最多的口水是吃不吃狗肉的问题。对灾难的麻木与兼爱一切生命的情怀不知道是怎么有机统一起来的?如果不能统一,那“美好的情怀”并非意味着真有是非与善恶的原则,不过是矫情、装逼、欺骗之一,连自我救赎都算不上。

  昆山日报:#昆报微评#[别拿小人物的痛当靶子]今天有两则转发很高的帖子,一则是父亲因经济状况差,而惩罚儿子光着身子跪在烈日下;一则是南京两个婴儿因母亲吸毒而饿死在家里。两个帖子共同点是:主角都是小人物,自身都有错,但千万不要把他们当作道德靶子,反而要反思:改变小人物命运,政府和社会应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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