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老人家早就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但是,贪污行为早已入罪,浪费却似一条刁钻的蠹虫,让人没抓没挠。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贪污有着明显占为己有的犯罪故意,浪费却往往打着因公消费、因公需要的幌子,游走在难以界定的灰色地带。
但是浪费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一点都不比贪污小,甚至更为严重。因为贪污多少总会因为心虚胆怯,偷偷摸摸中有所节制;浪费却可以假公济私,堂而皇之、大行其道。比如,正常的公务接待原本合情合理合法,可是假借公务往来、会议接待之名的公款吃喝却也由之而兴。公务吃喝不仅挥霍了公款,更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加剧了官民之间的不信任。这比单纯的侵占贪污危害性要大得多。
对于看得见的吃喝浪费,只要引进民众与舆论监督,加大曝光与惩治力度,倒也容易很快见效。自“反对舌尖上的浪费”以来,一些高档餐饮企业不得不转向从大众化消费中挖掘盈利空间,就是一明证。
但还有一种浪费,一般民众却难以观察与监督。那就是在办公楼与办公室等办公场地建设与装修上的浪费。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省沛县政府办公楼超标严重,县领导使用办公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甚至还配备装修豪华的休息室。更有甚者,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欠债18年未偿还,居然还胆敢多个办公室面积超标,其中某领导办公室大办公桌标价就高达24604元。
表面上看,用在办公楼与办公室上的开支,又没有被吃了喝了或者搬回家里,怎么都还算国家资产,也算浪费么?实际上,正是这种蒙蔽性,使得享乐、挥霍的职务性浪费脱离于常规的监督体系之外。久而久之,不仅旁观者习焉不察,就连铺张浪费者也自以为这些是应有的待遇与福利,即便是举债也要撑住这个面子!
显性浪费与隐性浪费都必须反对与遏制。当浪费成为一种习惯,成为常规,即使够不上定罪量刑的标准,也必须建立起制度化的防控体系。因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反浪费,就是要建立有机联系的反浪费制度网络,让阳光照进浪费的灰色地带,使浪费现形显影,让浪费者不能浪费、不敢浪费,可谓是对症下药。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显示出反对浪费的决心,体现出了执政党的意志,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为反对浪费“立法”。有理由相信,从此后,反浪费不再会是运动式的“一阵风”,而是制度性的反浪费,厉行节约则将会如空气般存在。各地方必须贯彻落实,大手大脚惯了的地方与人员不能心存侥幸,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引火烧身。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