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完成任务,工作人员须遵守三条准则,做到“事事有结果”:第一,及时回复;第二,及时传递;第三,有布置有检查,有请示有回音。
准则一:及时回复。对于负责人和客户作出的指示,企业员工须第一时间办理,并通过对应的通讯工具告知结果。对于不能第一时间办理的事项,须立即通过对应的通讯工具告知开始办理的时间。
准则二:及时传递。在工作配合中,要有“下道工序是顾客”的意识,要有“击鼓传花”的紧张感,决不将工作砸在自己手里,决不将工作窝在自己手里。在工作交接中,上道工序的问题不能传递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不能接受上道工序的问题。在工作传达中,没有自己的意见不往上传,没有自己的语言不往下达。遇到工作问题,按自行解决、请人解决、报告上级“三步曲”走程序。形势千变万化,能力有大有小,事情办不成,甚至办砸了,都可以理解,做到“及时传递”就可以免责。
准则三:有布置有检查,有请示有回音。作为负责人,制定计划要有时间要求,不能使用尽快等字眼;要有督促验收,不能“负责人一说了之、执行人不了了之”。作为执行人,对于拿不准的事,要第一时间请示负责人,不能盲目作为,也不能拖延不为;如任务无法实施,要第一时间反馈给负责人;完成任务,要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报告。
做事要有成效,成效是奖励的依据;做事更要注重方式,方式不对,就要追究责任——哪怕有了成效也要追究责任。
坚持三条基本准则,目的是形成信息沟通顺畅、任务流转顺畅和指令收发顺畅等三条企业运行基本规范。员工按正确的方式做事,管理层就能保证事事有结果,企业就能保证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朝着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指引的方向前进。